沧县2020年县直部门辅助人员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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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2020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我县县直部门用人需求,按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充实县直部门工作力量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数量,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招聘数量、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数量、岗位:

本次拟招聘辅助人员156,岗位数量和具体条件见附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岗位需求相适应的全日制普通类学历(有就业报到证);

4.具有岗位需求相适应的年龄、相关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沧州市所辖沧县,新华区,运河区,沧州经济开发区或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户籍;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

通过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生2021年1月4日上午9:00至2021年1月8日下午17:00内登录沧县政府网,点击人事招聘考试网站链接,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信息填写完毕提交工作人员审核,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9日下午17:00,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0日下午17:00,交费成功后,考生完成报名审核。逾期报名窗口自动关闭。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考生。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的岗位,经沧县2020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 

考生按笔试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和成绩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按岗位分别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序,按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出现小数点的个位进位取整),末位人选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将共同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组织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工作,考生参加资格复审的具体要求以网上通知为准资格复审后,确定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高低排名顺次递补;确定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五)面试

考生按面试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六)计算综合成绩、确定排名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岗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同一岗位末位人选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取舍,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将共同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

考生按体检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集合,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考生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项目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考核

抽调专人组成考核组,主要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审核人事档案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对被考核人员形成考核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

按用人需求确定拟聘人选和岗位在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确定无异议的,即为本次聘用人选。

(十)培训上岗

由用人单位对聘用人选进行岗前培训并负责办理入职手续。

四、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按照沧县人民政府辅助人员待遇相关规定执行,即工资2200元/人/月,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800元(全年9600元,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发放),每满一年每月工龄工资提高30元,统一办理四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一金(住房公积金)。

(二)管理

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含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或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有关要求

(一)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严格履行诚信承诺。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报考错误,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次招聘期间各环节的公告、通知等均通过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招聘主办方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要求配合完成招聘环节相关工作的,未按要求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受新冠疫情影响,考试及以后各环节,考生应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相关事宜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考生须及时关注沧县政府网通知。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公告由沧县2020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059901

附件:《沧县2020年县直部门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2020年12月25日

沧县2020年县直部门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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